辽源市出台文件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11月9日,辽源市下发《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府办发〔2007〕24号)。文中针对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和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做了重点强调。这是辽源市贯彻落实国办49号文件的重大举措,对辽源市今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周玉卓) 200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