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下列事项,列为党务公开内容:
(一)机关党建工作的决策性、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党建内部刊物;
(三)机关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四)机关党建工作检查情况;
(五)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六)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七)党员教育培训情况;
(八)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情况;
(九)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十)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
(十一)支部和党员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情况;
(十二)党员上缴、拒收款物、拒绝公款高消费情况;
(十三)党员受到处分或处理情况;
(十四)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十五)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党务公开,可以采用公示栏、局域网公布、会议通报、发放文件或资料的形式。
第四条 党务公开,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每月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第五条 有关事项公开前,应报党支部书记审核。
第六条 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支部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党委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第八条 支部纪检委员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定期开展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定期召开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采取党小组或支部生活会的形式,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在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实提高生活会的质量。
改进和完善 “ 三会一课 ” 制度,严格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定期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解决好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谈心和征求意见制度,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及时接转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疏通党员“出口”,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
对照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提炼的先进性具体要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在思想政治上保持先进,在业务技术上保持先进,在创造经济效益上保持先进。改进党内表彰激励机制,定期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及时发现、树立、宣传先进典型。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吸引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生产经营一线优秀职工特别是优秀青年职工入党,努力把符合条件的业务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
(三)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在组织生活会上要对党员谈话。
1 、党组织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每个月至少同党员讲话一人次,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指出他们的成绩和不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作好谈话记录;
2 、对于党员反映的问题,一般要有回音,个人解决不了的要提交组织讨论决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
3 、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和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员的监督和教育;
4 、党员领导干部,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保证不影响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时,要向党支部书记和小组长请假。
(四)党内表彰、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使命感,使党员能够真正地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努力营造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权利激励
通过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树立广大党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二、荣誉激励
通过党员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表彰发挥先锋作用突出的党员,号召广大党员学习先进,力争先进。
三、奖励激励
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贡献特别的党员除了着重从精神上予以奖励外,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政治激励
对优秀党员进行大力表彰和奖励的同时,把优秀党员作为优先选拔干部的一个重要条件。
(五)“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创先争优”活动是新形势下搞好党员教育的办法之一,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主要措施。为此,特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一、制定“创先争优”活动计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二、局支部要联系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 , 对“创争”活动进行动员、布置,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创争”活动。
三、结合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创争”活动的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评比。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四、局支部每年对“创争”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机关党委。
(六)“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以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战斗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党员大会
1 、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定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召开。党支部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召开。
2 、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 1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在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 2 )定期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讨论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 3 )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4 )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 5 )讨论决定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处理意见。
( 6 )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部委员会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 7 )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1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时间。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内容。
( 1 )关于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 2 )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思想工作和党员管理教育。
( 3 )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和决定。按照党委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 4 )关于发展党员。
( 5 )关于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各项工作、学习活动等任务。
( 6 )关于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 7 )分析周围职工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联系,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党小组会
1 、党小组会召开的时间。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小组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到二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党小组会的次数可以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具体时间由党小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 、党小组会的内容。
( 1 ) 组织党员开展各种内容的学习,重点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2 ) 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订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 3 ) 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 4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5 )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 6 )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及预备党员接收、转正问题。
四、党课教育
搞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主要内容。
1 、上党课的时间。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每季度应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时间初步定为每季度第二个月的中旬。
2 、党课教育的内容。
( 1 )结合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教育。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突出经济发展战略的教育、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教育、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教育,以及国内形势和国际形势的教育。
( 2 )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不同的内容。现阶段主要是突出党的政治路线教育、党的思想路线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的方针教育和党的政策教育。
( 3 )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关于党的建设学说的基本理论,其主要内容包括:党的性质、党的纲领、党的任务和党的最终目标、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组织原则、党的团结、党的纪律、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员的基本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可以吸收他们听党课,进行有计划的培养。
(七)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本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 、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
2 、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 、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 、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二、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按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六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十二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 、加强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 、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 、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 、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2 、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 1 )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 2 )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组织部门汇总。党支部可委托组织委员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
( 3 )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 4 )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支部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 、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 1 )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到会人员在出勤本上签到。
( 2 )民主生活会分别由支部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 3 )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 4 )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 5 )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 6 )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支部书记签名后妥为保存。
4 、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 1 )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 2 )及时汇报。党组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 3 )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五、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党支部的成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八)党支部会议议事规章制度
一、党小组会
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会议主持: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并负责会议记录,会后应及时向党支部进行书面报告会议情况。
会议内容: 1 、按支部安排学习政治理论,组织座谈讨论。 2 、讨论推荐优秀党员名单。 3 、讨论推荐一般积极分子为重点积极分子名单。 4 、讨论推荐列年度计划发展党员名单。 5 、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6 、对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实际工作表现进行分析。 7 、对违纪党员进行批评帮助并提出处理建议。 8 、按总支要求安排组织其他活动。
会议纪律: 1 、组内党员应尽可能全部到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会前向党小组组长请假(要有假条)。 2 、与会党员及非党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讨论时要积极发言。 3 、会议讨论发言,要注意讲政治、讲纪律、讲原则,要相互尊重和理解。 4 、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泄漏会议内容。
二、党支部委员会
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会议主持: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会议记录:由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
会议内容: 1 、讨论通过党总支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 、讨论确定一般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入党积极分子和年度发展计划名单。 3 、讨论确定受表彰及优秀党员名单。 4 、讨论确定阶段性党建工作安排。 5 、讨论提出对违纪党员的处理意见。 6 、每半年对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实际工作表现作一次系统分析和评价。 7 、讨论确定支委会成员的分工及岗位职责。 8 、讨论确定党支部换届选举、党小组划分调整、党小组长、支部委员的调整变动等相关事宜。 9 、讨论确定局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换届人选。 10 、讨论决定其他事项。
会议纪律: 1 、党支部成员接到通知应准时到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在会前请假并说明情况。 2 、在党支部委员到会不足三分之二的情况下,不能对重要事项进行表决。 3 、会议讨论研究事项时,与会人员要讲党性原则、讲政治观点、讲组织纪律,要有的放矢,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彼此之间要相互理解和尊重。 4 、应注意保守会议秘密,与会人员不得随意向外泄漏会议事项。
三、全局党员大会
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主持: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会议记录:由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
会议内容: 1 、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市直机关党工委全年工作部署。 2 、作本局全年党建工作计划的安排、全年党建工作的总结。 3 、通报支委会关于一般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入党积极分子、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的决定事项。 4 、讨论通过接收中共预备党员、讨论通过预备党员转正。 5 、部署推荐优秀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事项。 6 、学习先进典型事迹、观看党内电教片。 7 、对严重违纪党员进行批评帮助、通报处理意见。 8 、进行党支部的换届选举。 9 、上党课。 10 、其他事项。
会议纪律: 1 、全体党员应按通知准时参加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说明情况。 2 、与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秩序,不要中途退场、开手机、相互议论。 3 、要做到学习时认真听、认真记,讨论时踊跃发言。
(九)党支部表决制度
党支部表决制度,是党内决定重要问题时所遵循的规程,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体现,党章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
一、表决制度的基本要求
1 、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
2 、对于少数同志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
3 、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市局党组或市直党工委报告,请求裁决。
4 、对于表决做出的决定、决议,委员必须坚持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但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抵触。
二、表决的内容
1 、根据中央和市委及市直党工委的指示,在党支部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决议、纪要、文件等。
2 、讨论决定市局机关党务工作计划、实施方案以及重大事项等。
3 、研究决定党支部的建设和市局机关党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 、讨论决定重大突发性事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三、表决的形式
1 、党支部表决主要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举手方式,一般问题也可采取口头决议方式。
2 、表决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到会委员半数以上方能生效。
3 、对于党委会议的研究议题、讨论经过、表决结果,应认真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