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气象局 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按照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八次会议和省气象局党组(吉气党发〔 2007〕1号)《吉林省气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及辽源市纪委二次会议的通知精神,2007年辽源市气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和促进气象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贯彻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和从严治党方针,深化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取得新成效,为促进气象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一、继续抓好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1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与中央精神及省、市委重要决策、工作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不准阳奉阳违、违反政治纪律。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规定,不准借节假日和婚表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的行为发生。三是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2 、树立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制止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不准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不准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准私客公请,来客人按标准招待,尽量减少培餐人员,单位的招待费公开入帐。 3 、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八项新风”的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帮助基层解决存在的困难和实际问题。 4 、

加强领导班子廉洁自律规定的学习教育,做到清楚熟知掌握规定,并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正党风、政风和行风,取信于民,要按照省局的要求,开好领导班子廉洁自律 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要把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的根本性制度,切实抓好落实,市局按照《吉林省气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的职责,抓好责任分解,“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的业务分管到哪里,就要同时抓好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今年市局党组,同县局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如发现严重违反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事故等问题,要按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责任,以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1 、深入开展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关于“八项新风”重要讲话的学习活动,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增强党性修养。认真解决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 2 、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吴官正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教育 , 引导干部职工 , 认清形势,增强反腐败的斗志和必胜信心。 3 、以“学先进典型、做勤廉公仆、创一流业绩”活动为载体,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方面存在的思想观念不解放,工作开拓创新不够,工作效率低,纪律观念不强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在学习郑培民、汪洋湖等先进典型的同时,注意总结单位身边的典型。进行学习弘扬,运用有影响的典型案列,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警钟长鸣。 4 、继续开展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律观念。按照省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好 7 月份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的各项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活动情况。 5 、组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实施纲要》和党章活动 .

*四、加强制度建设,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 、市局党组和县局班子要认真执行中纪委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干部公开选拔任用、政府采购、财务管理、基建工程的公开招标等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都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运作。 2 、认真完成市、县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凡与行政管理相关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群众关心关注事项,都要采取相应的形式公开,发挥社会和干部职工的监督作用。 3 、加大对直属事业单位创收资金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各项规定,对有偿服务、防雷监审、防雷工程和影视广告等到票据严格管理,各种收费按时结帐,及时入帐,违反规定要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4 、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 健全财务支出审批手续 , 重大支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 增强收支透明度 , 接受群众督促。 5 、积极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对我局进行财务的审计工作,组织人员拟对东丰局开展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

*五、责任追究

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 , 必须给予责任追究 . 主要是根据其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 , 按照规定的程序 , 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