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气象部门“八条禁令 ”


 

 

按照省纪委关于“狠刹四股歪风“、”五个坚决纠正“的要求,结合我省气象部门的实际,为严明气象工作人员纪律,严防腐败行为发生,特禁令如下:

1 、严禁在值班期间喝酒、工作期间酗酒,违者予以待岗处理,并扣罚 3-6 个月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造成事故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后果严重的予以辞退。

2 、严禁参与赌博或在工作期间、公共场所、下基层打麻将,违者扣罚 6-12 个月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造成影响的,予以党政纪处分、撤职、降职或解聘专业技术职务。

3 、严禁在学术上弄虚作假,违者取消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解聘技术职务。

4 、严禁向管理相对人索要好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者予以撤职或降职,并扣罚 12 个月岗位津贴和绩效奖金。

5 、严禁跑官要官、跑职称要待遇等,违者限制晋升或提拔使用。

6 、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娱乐和高档消费活动,违者给予党政纪处分;造成影响的,予以撤职或降职。

7 、严禁利用工作之便挪用公款,违者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 、严禁收送钱物及有价证券,违者给予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